勞務派遣中的用工單位應當履行哪些義務?
日期:2021-11-01 09:03:15 / 人氣:20
勞務派遣的最大的特征是勞動力雇用與勞動力應用相分離,被派遣員工不與應用天津勞務派遣用人的公司簽署勞動合同書,發生勞務關系,反而是與派遣公司具有勞務關系,但卻被派遣到要勞動力的公司勞動,建立“有關系沒勞動,有勞動沒關系”的獨特特征。
在這類情況下,用人公司與被派遺員工的權利與義務沒法根據根據勞動合同書來承諾。一直以來,天津勞務派遣在國內法律法規上幾乎處在空缺的狀況。這造成 用人公司侵害被派遣員工合法權利的狀況常常發生,從而引起的異議沒法妥善處理,天津勞務派遣已在非常大的程度上被用人公司作為減少公司勞動力成本費的這種方式。
因而,根據法律法規來制定用人公司對被派遣員工的義務,對明確區劃派遣公司和用人公司自己的義務,維護員工的合法權利,就看起來尤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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